曲靖市林改试点工作取得宝贵经验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7年7月以来,曲靖市按照“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全市562个村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目前,试点村委会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确权面积533.7万亩,占全市集体林地的25.2%,试点工作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一是领导重视是林改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林业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狠抓落实,促进了林改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县、乡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林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了“市级加强指导、县(区)直接指挥、乡(镇)负责组织、村组具体实施、农民直接参与、部门搞好服务”以及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齐心抓、上下联动合力抓的林改工作机制和领导挂钩督导到县、到乡、到村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推动了林改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林改顺利推进的重要法宝。始终把“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作为林改基本准则,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林改的根本要求。通过强化林改宣传,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让广大群众明白林改目的、意义、范围、对象、原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林改,无论是在改革方案的制定上,还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从落实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做到满足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聚合民力。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是林改顺利推进的基本原则。始终把因地制宜作为林改工作的基本原则,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在坚持还山、还权、还利于民的改革前提下,一切从村情、组情、林情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根据村组实际和农民愿望,形成了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林改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制度建设是林改顺利推进的政策保障。在林改试点工作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把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指导林改,把握好林地勘界、确权发证和规范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换证发证、权属勘查、林权纠纷调处”等业务操作规程,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变通、执行政策不走样、遵循程序不减少。(曲靖市林业局唐炳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