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林草湿数据汇交共享以及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协同衔接,2023年10月19日县林草局和县自然资源局首次召开了林草湿调查监测“双边审核”工作会,共同组织审核调查监测成果。经过实地调查举证及专班组的共同审核,可加强数据共享应用,支撑和服务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避免出现林业数据与国土数据冲突。
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是为了掌握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和石林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昆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昆自然资规联〔2023〕41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并于2023年9月13日联合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森林、草原、湿度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林联发〔2023〕1号)文件,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并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职能职责等进行了明确。截至目前完成了林草湿综合监测图斑134个图斑,面积94.7924公顷。其中林地图斑103个,面积65.8330公顷,草地图斑31个图斑,面积28.9594公顷,湿度图斑0个,增量图斑122个,面积1466.59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