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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改抽查组抽查全省主体改革整改情况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4月19日至5月10日,根据2009年9月14日云南省林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省林改办组织8个抽查组,对全省16个州市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 根据《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抽查组对被抽查县市区的林改组织领导、经费筹措、宣传发动、操作程序、方案制定、纠纷调处、明晰产权、档案管理、资源管理及其它等十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按照省林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抽查了2009年省级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集体林和集体商品林的均山到户率是否达到80%以上、林权纠纷起数和面积调处率是否达到95%以上,均股证和均利证发放以及集体统管公益林管护到户责任签订等方面情况。 抽查过程中,按照“州市辖10个以上(含10个)县市的,抽查2个县市区,辖10个以下的,抽查1个县市区;每个抽查的县市区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3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抽取1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取3块宗地”方法进行。全省共抽查了16个州市、22个县市区、66个乡镇,198个村委会,198个村民小组,666宗林地;共召开群众座谈会68场次,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3033份;查阅档案痕迹资料1641盒;全面检查了受检村组依法依规操作的过程,实地复核了宗地勘测情况。 通过抽查,抽查组认为各州市对主体改革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思想统一、目标明确,紧紧围绕均山到户率标准和省级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和完善,成效十分明显。(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