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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一市三县(区)五个单位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花开四季,绿满春城。云南省第一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诞生昆明,腾冲县、呈贡县、官渡区等3县(区)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市)”荣誉称号,大理市大理一中、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为加快国土绿化事业科学发展,扎实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好绿色家园,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新局面,全国绿化委员会最近做出《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决定》,对在绿化国土、改善生态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城市、县、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1个城市、89个县(市、区)、225个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号召各地区、各部门向“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学习,扎实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活动,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到2020年全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是全国绿化委员会对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成绩所授予的最高荣誉。从2002年起,每2年评比一次,这也是全国绿化委员会要求最严、标准最高的评比。昆明市城市绿地率35.69%,绿化覆盖率41.34%,人均公共绿地10.16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6.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45.05%,林木绿化率52.73%,滇池流域森林覆盖率51.2%,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8%,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7.36%,效区县乡公路绿化率达90%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93.6%,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93%,均超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达标指标,成为云南省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昆明市日前召开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情况新闻通报会。(造林绿化处张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