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集体林改主体改革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富宁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7年6月11日正式启动后,为使这一惠民政策尽快落实,富宁县上下连动,全力抓好林改各项工作。2009年5月,根据云南省级验收标准,富宁县按照人员不撤、力度不减的要求,全力做好林改查缺补漏及整改工作,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验收标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富宁县委、县政府订立权责明晰、奖惩明确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严格规范的纪律来激励和约束各级行为,克服重重困难,抢抓时间,加快进度,快节奏、高效率地抓紧外业、内业等各项林改工作。实行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在此基础上,由县委政府督查室牵头,强化各乡镇林改工作进展、工作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定了《富宁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队(组)人员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队(组)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汇报制、考勤管理制和考核奖惩制。 林改工作涉及13个乡镇144个村委会2547个村小组,涉及农户79985户371073人。截至目前,已确权224859宗地,全县绝大多数村小组坚持以均山到户为主要形式,没有均山到户的也落实了股权,将利益分配到户。全县林地确权率为97.72%,确权到户率80.5%,公益林均山到户率为97.95%,商品林均山到户率为81.70%,集体林均山到户率为84.49%。为确保宗地勘测准确,根据《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权属勘查工作方法》,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每一宗地都到实地采点勾绘,认真核对,确保人、地、物、图、表、册一致,宗地勘测合格率为92.6%。据统计,林改期间县乡村组共召开各类会议(含培训)2590场次,通过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等形式,群众满意率为96%。(富宁县林业局岑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