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六项要求严抓林木种苗质量监管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确保全市重点工程造林质量,2011年,昭通市认真制定林木种苗管理工作计划,提出六项要求严抓各县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工作。一是各县区要严把造林苗木种源关,对于种源不清、适应性差、质量不合格等的苗木不准用于造林,相应的县级种苗管理部门要全程参与从采购种子或穗条到上山造林的苗木质量监控,并对种苗生产经营者、使用和监督单位做好信息录入及建档立卡工作;二是各县区核桃产业,除使用省级认定的优良树种外,重点要利用好经认定的9个本地核桃良种和全市选出的685株优良核桃单株开展采种繁殖工作,对于有华山松造林任务的县区要与市内的华山松采种基地联系购种,使木本油料良种使用率达100%和中低产林改造良种使用率达60%以上;三是各县区要总结以往造林用苗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控制外调苗木,县级苗木不足的上报市级调剂,市级苗木不足的上报省级调剂,对于外调种苗要附种子来源证明、生物学说明、良种认证书、质量检验证书、标签、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调运凭证等;四是县级种苗管理部门要在造林前全面调查苗圃苗木质量,对出圃苗木要批苗全检,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规范健全造林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的档案工作,并及时做好苗木调查报告及造林苗木质量检验证等的上报工作;五是各县区要对产业建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使用国家资金造林的林木种苗,实行种苗站长、分管营林生产的副局长、局长等三人签字制,并在财务部门确认后才能支付种苗款;六是各县区要根据各自的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优树收集工作,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建设2011年省级采穗圃项目,并按期竣工验收,同时对于2010年前竣工验收的采种基地、核桃和油茶采穗圃要及时开展林木良种的审认定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