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为名木古树戴上“护身符”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曲靖市政府出台了《曲靖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曲靖实际制定而成,为我市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提供了依据,给古树名木戴上了“护身符”。 该办法对我市古树名木的界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保护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开展古树捐资、认养等活动。加强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依靠科学技术,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我市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早在2006年,市林业局就对全市分布在1000多个自然村分属36个科共2762余株古树名木(含10个古树群)进行系统调查。2009年,市林业局又选择了36科59属79种500余株古树名木的图片、资料,编纂出版了《曲靖市古树名木选编》画册,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以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增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对所有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加大保护设施的修建力度。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养护责任。对违反《曲靖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损害、破坏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曲靖市林业局柴正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