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曲靖市切实抓好林业产业化建设,强化四条措施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一是依靠政策推动。在制定《曲靖市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出台《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曲发[2007]4号),该《意见》明确规定:从2007年起,市财政预算林业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特色经济林和珍贵用材林建设,按规定组织完成造林的,每亩给予30元的资金补助。同时,要求县级财政积极筹措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比例进行配套,加快林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二是坚持规模发展。根据不同的区位优势和气候特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地适树,以优质核桃为主,包括板栗、花椒、银杏、膏桐等树种,建成以宣威、会泽、富源等北部县(市)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以桉树为主,包括杨树、川滇桤木、冬瓜、柳杉、杉木等树种,建成陆良、师宗、罗平、马龙县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三是加强技术服务。加强市、县、乡三级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林农的技术培训,兴办多种形式的林业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等中介机构,促进科技兴林。做好优良种苗的选育、科技实验示范、科技人员的培训等基础工作,为群众提供优级、高效的服务;四是搞好种苗建设。坚持以本地优质品种为主,积极开展良种选育,严把种源关,嫁接关、移栽关、管理关,加强苗木嫁接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水平,自主育苗,确保种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