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林业厅召开全省林业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省林业厅厅长白成亮向来自新华社云南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香港文汇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驻云南记者站、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新闻网、云南科技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云南信息报、生活新报等17家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介绍了2007年云南省的林业建设情况。
白厅长强调指出,2007年,全省全面推开的林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的森林增量、林农增收、林业增效,成为今年云南省林业工作的最大亮点。在新闻发布会上,白成亮厅长总结了云南林改工作的6条经验。一是高位推动抓林改。省、州、县、乡、村均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林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齐参与的高位推动格局,创造了“省决策、州协调、县领导、乡主抓、村实施、部门配合”的林改工作新机制。继去年7月召开全省林改座谈会后,今年4月和9月,省委、省政府又先后在普洱、临沧召开了规格高、规模大的全省林改工作现场会议;国家林业局也在我省普洱市召开了有17个省区市参加的全国林改工作座谈会,对林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全面部署。11月下旬,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林改的范围,特别作出了对天保工程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公益林区这“三区”的分类指导改革意见,受到林农的热烈欢迎。二是健全机构抓林改。各地在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挂钩联系制度、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林改巡视督查制度和林改目标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尤其注重健全林改领导机构。据统计,全省已成立各级林改组织机构11291个,参加林改的工作人员达399846人。三是依法依规抓林改。全省林改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定程序阳光操作,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各地坚持宣传到位,群众不了解政策的不实施;坚持实事求是,情况不明不动手;坚持群众决策,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群众赞成的不通过;坚持办事公开,公示有异议的不审批。广泛推行“六签字、四公示”制度,即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收、村民小组会议签到、村民小组实施方案签字、林地界限确认书签字、合同签字、村委会对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决议签字;林权现状公示、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公示、林改工作程序公示、林改结果公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林改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的民主进程。四是强化宣传抓林改。按照《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提纲》的要求,各地采取整体策划、版块推出、上下联动、内外感动的方法加强林改宣传。省、州、县主要媒体继续保持了强势宣传,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绿色时报等中央媒体也先后3次组织了对我省林改的新闻宣传和文艺采风活动。各级林业部门采取会议宣传、媒体宣传、文化宣传、社会宣传、简报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改。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使林改政策深入人心,为林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五是加大投入抓林改。我省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欠发达地区,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林改是“自费改革”。但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信念、下定决心,多方筹措林改资金;各级财政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林改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投入。初步统计,全省已投入林改工作经费45666.61万元,巨大的经费投入,为林改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六是确保稳定抓林改。我省森林面积大,林地林情多样,林区民族众多,林权纠纷复杂,各地坚持在确保稳定中推进林改工作。按照省林业厅的紧急通知,林改验收合格前,全省暂停林权流转,防止了林农权益受损和突击采伐林木、突击转让林权等现象。省政府于7月出台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林业厅于12月又召开了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反复重申加强林改中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省森林公安、资源林政管理部门配合纪检监察、司法、公安等,与林改同步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各级狠抓林权纠纷调处,确保了林区的稳定。(杨云锦 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