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濒管办副主任孟宪林调研保山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边境贸易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了更好地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公约),营造东盟大通道的良好环境,实现生态文明、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国家濒管办)昆明办事处会同昆明海关、云南省森林公安局、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省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省濒科委)于2008年联合开展了“云南省与东南亚邻国野生动植物贸易情况调查”活动。2008年12月6日至8日,国家濒管办副主任孟宪林在昆明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李纯、昆明海关和省濒科委领导陪同下,深入到保山市腾冲县调研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情况。调研组一行到滇滩边境口岸查看了边境贸易情况和边贸木材贮运情况,并到腾冲海关驻滇滩点看望了海关干部,了解并查看了边境货物贸易进出口报关情况。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红豆杉加工生产企业--杜鹃王旅游产品开发公司,调查了解企业原料进出口、生产状况及产品销售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调研组在腾冲海关召开了由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公安局、海关、海关稽私分局领导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保山市西北和南部与缅甸交界,国境线长168公里,在腾冲境内除有猴桥、滇滩、胆扎、自治指定口岸通道外,还有11条可通行车辆的边境便道和上百条边境小路,由于我市与缅甸所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吸引着国内外大量游客和商人,2003年至2005年累计进口紫杉醇31吨,货值1360万元;出口松茸170吨,创汇近1000万美元。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同时也“吸引”了一些走私野生动植物的不法之徒,给正常的进出口边境贸易和野生动植物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几年来,海关及海关稽私分局会同林业、森林公安、边防、解放军部队等执法部门协同作战,加强管理、强化执法,共同打击辖区内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获了走私大象皮、红豆杉树根、犀牛角、穿山甲活体及甲片、黑熊、蟒蛇皮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通过一系列的打击和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遏制了走私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进出口秩序。 孟宪林副主任在听取林业、海关和森林公安机关的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保山市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保山市各级林业、海关、边防和解放军部队认真履行职责、认识到位、重视到位,工作卓有成效,有一定经验,有实际案例,从云南省西南部这条通道是基本堵住了。工作中,基层林业和海关部门能发现和研究问题,找出问题根源,这也是此次调查取得的收获,有的问题他将带回去,认真研究,应从国家层面上找出对策进行解决。他同时还向与会领导认真分析了当前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国际形势,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中国是1981年正式加入《公约》的履约国,又是濒危物种分布大国,有1700多种原产我国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列入该公约的附录物种。二十多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不懈的努力,认真履约,维护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形象。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十分活跃。虽然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额在全部贸易额中比例不大,但十分敏感,由于利益的驱动和一些饰品的需求,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和盗挖野生植物现象仍然突出,走私野生动植物案件时有发生,犯罪手段和装备不断翻新,管理和执法难度不断加大。国外一些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保护组织在国际上常对我国出现的走私野生动植物现象进行指责和攻击。面对严峻的国际形势,孟副主任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按照国家已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在做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同时,海关要同各级林业、森林公安和边防等部门合作联防,及时沟通交流,加大执法力度,创造性的工作,为我国认真履约,继续维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形象做出努力。 市林业局副局长谢培毅、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昌忠参加了调研工作。(史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