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总结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9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正在着力于解决“树要怎么砍”的问题时,文山州的西畴、马关两县分别列为国家、省两级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单位。 试点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文山州积极推行林木处置权有效落实的新机制,着力简化管理手续和环节,实行指标申请一步到位的新模式,总结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的四点经验。一是领导重视是搞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为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两县政府成立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推进。二是搞好宣传是开展好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通过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林业方针政策、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主要内容和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等,向林农讲清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清改革的内容及政策、讲清改革的程序及要求、讲清林农从改革中得到的好处,在试点改革中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促使广大林农主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享受改革成果。三是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及计划分配形式是搞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伐前林木采伐公示制,两个试点县把采伐地块、四至界线、数量、树种、时间、方式、采伐申请人、举报电话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扩大群众对采伐的知情权,增加办事的透明度,依法保障林农平等获得采伐指标的权利,增强人民群众对采伐的监督力度,并加强对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的层级监督。严格执行“采造挂钩”制度,对上年度采伐迹地未完成造林更新任务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森林资源预警机制,确保采伐改革试点后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活立木总蓄积持续增加。四是让林农得到更多实惠是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最终目标。在改革试点工作中,试点县把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与林业的分类经营紧密结合,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围绕探索改革林木采伐政策和管理办法,明晰林木经营权和处置权,重点在林地、林木流转上做好服务,明确职责,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治,切实遏制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私收滥购木材的势头,确保改革有序开展,促进了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让林农得到了实惠,让广大林农积极参与到林业建设中来。(文山州林业局陈绍光杨洪明)